名 称
联系方式
申请条件
复 学
基础教育科电话: 26486070
学生确因身体好转要求复学的
休 学
基础教育科电话: 26486070
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
港澳、华侨、外籍学生等转入
基础教育科电话: 26486070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
外省市转入
基础教育科电话: 26486070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
本市转入
基础教育科电话: 26486070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
转出本校
基础教育科电话: 26486070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
毕业指南
在每年中考前,我校都会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会及班会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毕业升学指导,并及时下发深圳市招考办印发的《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介》及《考生报考指导手册》。
升学相关规定
遵照市招办招生政策进行指导,学生可报考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公办普高、私立普高、省部属中专、中职类学校、中专。
课程情况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结合我校实际设立课程表。
卫生保健
学校配备专职校医,有独立的校医室。
其 他
请病假、事假规定与程序
履行请假手续是对自己和对工作负责的表现。由于请假会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因此教职工在履行请假手续时,必须安排好工作的交接,按规定程序办理。
一、在上班期间(教师不影响上课、教辅后勤不影响工作)因病、治病不足半天需请假的,可直接向年级组、科组或部门负责人口头提出,经批准后生效。
二、上班期间(教师不影响上课)因事请假不足半天(含半天),一个月中不超过两次的,可直接向年级组、科组或部门负责人口头提出,经批准后生效。
三、请假半天以上,必须到各年级组长或学校办公室领取请假单,并填写请假单,病假应附医院证明,事假应写清事由。如遇急病急事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四、请假到期不能上班的,必须到各年级组长或学校办公室领取请假单,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续假。不能来校续假的,应以电话、电报、书信等方式提出申请,返校后补填请假单。
五、学校设立内保岗位,专人记录教职工到校考勤情况。
六、请假审批程序和权限:
2、半天以上,一天以下的,本人填写请假单由年级组长或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校办公室主任审批。
3、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经年级组长或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校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后,由校长审批。
4、三天以上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并报区教育局批准。
5、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请假期满回学校上班,应向学校办公室销假。未经销假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者本人负责。
7、不得越级请假和越权批假,否则后果由批假人和请假人共同承担。
七、对不遵守上述请假制度的处理意见:
1、请假手续不完备的,不予准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正调教职工按《统一岗位津贴发放方案》执行、临聘教职工按《临聘人员工资发放方案》执行。
2、上班迟到、早退或各处室组织的会议无故缺席者,记录一次扣除当月出勤奖10元。
3、全校教职工大会要求全体员工准时参加,不能按时参加者需跟校长请假,无故缺席者一次扣除当月出勤奖30元。